业主状告——遵义市星园房地产公司乱收费

2017-08-21
5832

特约调研员:王明仕

购房户张明忠状告遵义市星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法收取张明忠燃气装开户费及有线电视安装开户费。

2012830,张忠向遵义市星园房地产开公司购买位于遵义市红花岗北京路与大连路交汇处大都会广场住房第二栋131房和3房共两套,根据贵州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星园房地产公司在20121230前交付明忠。星园房地产公司交付房屋时,取了张明忠每套房的有线电视户费365燃气安装开户费2600,共计是5930。如明忠交,星产公司就不交购买房屋的钥匙,张明忠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缴纳了上款项。

遵义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违反了国务院(2001585文件第三条取消城市基础设施重复收取水、电、气、热、道路专项配套费的规定,违反了贵州省城镇房地产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商品房的售价是包括水、、气等各项安装费,同时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五十二条之规定。

于是张明忠将遵义市星园房地产发有限责任公司诉讼到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求法院判令星园房地产公司退还违规重复收取的燃气安有线电视安装开户费5930元。明忠始终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市、依法办事的理念,拿着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武春    编辑. 魏惠捷

来源:投诉人材料、以及法院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