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关于举办“调解员调解技能与商事调解实务高端培训班”的通知

2016-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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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调解员调解技能与商事调解实务高端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大调解”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改革目标,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等16部委发布了《关于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关于扩大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等相关文件。最高院在全国积极开展建立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机制的试点工作,鼓励支持各单位、各部门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调解工作,促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和推广。去年召开党的十八大再次提出,要“深化社会体制改革、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
   在中央的推动下,目前国内各类调解机制已经建立并正处于不断完善当中,依法成立的调解组织主持签订的调解协议,其效力已经能够得到人民法院的确认。调解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群众自治及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商事调解等多种形式的调解,已成为解决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方法,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一支重要力量。
   根据中央建立推广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要求,在最高院司改办的大力支持和推动下,经中国法学会批准,中国法律咨询中心于今年5月成立了调解中心。为宣传和培育全社会纠纷解决新理念,培养职业化、专业化的调解人才,提高调解人员的技能和技巧,满足处理复杂、疑难商事纠纷的需要,我中心特举办“调解员调解技能与商事调解实务高端培训班”。
培训结束后,将颁发结业证书,经评估合格后,参加培训的人员将受聘为中国法律咨询中心调解中心调解员,欢迎各有关单位组织参加。

                      责任编辑:陈传翠